|
|
TD芯片商凯明离破产还有多远?
( 2008/4/25 09:34 )
近日,在中国3G进入试商用阶段,3G市场逐渐升温时,却传出TD芯片厂商凯明信息停止运营的消息。经媒体求证,该公司确实已连续三个月拖欠员工薪水,尽管凯明CEO余玉书表示,目前管理层及股东正在做最后努力,争取资金救活公司。但人们不禁要问:凯明离破产还有多远? 从法律角度来看,摆在凯明面前的应该还有三条路,其一是继续自救,其二是宣告解散,其三是申请破产,启动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程序。 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因为以下原因而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对凯明而言,如果要解散的话,可能主要需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者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申请。 从目前的传闻来看,成立于2002年2月的凯明,最早由中国普天、大唐电信、诺基亚、德州仪器、LG电子等17家公司联合出资组成。在17家成员中,国内企业占9家,国外企业8家。外资占68.76%,中方占31.24%。普天、德州仪器、诺基亚等各占总股本金的13.5%。 传闻称,在是否继续注资凯明上,主要股东有分歧,其中诺基亚赞成进一步增资,而另一股东德州仪器则干脆拒绝注资,中方股东大唐电信和中国普天则是模棱两可。因此,从目前来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对凯明是否应该解散并没有达成决议,而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例如德州仪器只是在增资上持否定态度,而对于解散凯明暂无强烈要求。 因此,短时间来看,凯明应该不会启动解散程序。 其次,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依照该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依照该法规定进行重整。 从启动程序来看,可以是企业以债务人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者的条件是债务人不能清场到期债务。 因此,从破产“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启动来讲,如果企业不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企业所拖欠其他企业的债权未到清偿期以及虽届满清偿期而不能清偿,债务人不向法院提出申请的,该企业的破产程序均无法启动。 对于有传闻称“只要有50人联名将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就可以让公司引入破产程序”,这个说法是不确切的。员工与企业之间是劳动法律关系,员工并没有权利或资格申请企业破产,员工只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就工资拖欠向劳动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追讨,而并不能将企业引入破产程序。 从目前来看,凯明爆发的危机暂时只是资金链断裂,可能尚未进入全面的债务清偿阶段,因而,不论是公司解散或还是破产离启动尚有一段距离。 不过,如果凯明迟迟不能解决资金充血的话,不排除企业各种债务引发债务人担忧,进而引起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显然,继续寻求自救可能是凯明当前必须抓牢的最后稻草。而是否进入破产或解散,则更多取决于股东和债权人的态度和选择。
|
热议文章·铁通否认“一拆三”传言 称重组没有时间表 (6-12) 评:是个好方案.\ ·电信重组之际 铁通自爆家底 (6-11) ·联通网通新公司将会以联通为主导 (6-11) ·三大运营商谁成3G领跑者 中移动TD布局悬念 (6-11) ·国家意志下的TD困局 (6-11) ·关注:中国齐上3个3G标准的背后 (6-11) ·国资委正式通告铁通并入中国移动 (6-11) ■本来我是想从映秀走到汶川去寻找失踪员工,但人还没找不到,我非常希望他平安无事。 ——中国网通董事长张春江 ■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振兴祖国,惟有靠在孩子的大脑里,挖出大森林,大油田,大煤矿。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总裁任正非 ·2008年4月电信业统计月报 (6-12) ·2008年3月电信业统计月报 (6-12) ·2008年2月电信业统计月报 (6-12) ·2008年1月电信业统计月报 (6-12) ·2008年1-4月电子信息产业主要产品完成情况 (6-12) ·2008年1-4月软件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6-12) ·新联通如何应对全业务竞争? (6-12) ·电信业融合转型大潮下产业链各方如何求变? (6-12) ·重组后电信运营业直面资本运作挑战 (6-12) ·整合产业链优势带动下一代增值业务发展 (6-12) ·“电信联盟之夜”:分析电信业未来趋势 (6-12) ·发展广电:价值观与方法论 (6-11) ·解读电信重组 (6-11) ·重组的四面歌声 (6-11) ·重组后三大运营商会受到资本市场的尊重 (6-5) ·电信和联通必须快速转移小灵通用户 (5-30) ·从股权结构谈联通C网价格问题 (5-28) ·“号码可携带”是重组后最有效的非对称管制政策 (5-2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