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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求破“畸形垄断”
( 2008/4/22 11:42 )
电信业一家独大的实质性垄断格局亟待非对称调控和管理。 尽管经过多次拆分,我国电信业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竞争局面,但与市场要求和产业发展相比,有效的竞争机制仍未形成,甚至出现“一家独大”的产业格局。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有关专家认为,这种畸形垄断格局制约了中国电信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关于电信业重组的呼声和传说一直没有停止,但要真正打破这种畸形垄断,国家有关部门在电信业改革和重组过程中,应当实施非对称调控和管理。 一家独大“畸形垄断” 目前我国电信业主要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铁通五大公司。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总经理李俊义说,从2005~2007年五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新增通话用户三大关键运营指标分析,中国移动已形成“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 2007年中国移动预计收入3578亿元,占电信业总收入的48.7%,接近于其它四个公司收入的总和;更突出的是,中国电信业去年新增收入内中国移动占到了92.5%。而在2005年,中国移动收入只有2431亿元,占电信业总收入的40.9%;2006年中国移动收入2954亿元,占电信业总收入的44.2%。中国移动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其他企业,营业收入占比在快速地扩大。
从这些指标看,中国移动正在以极快的速度逐年地扩大自己的用户份额、收入份额和利润份额,而且这种扩张的速度一年快过一年。依据这三年的发展趋势推测,2008年中国移动很可能把整个电信业新增收入90%以上的份额揽入自己的账下;80%以上的新增利润归自己所有;80%以上的新增用户纳入自己的网内。 李俊义认为,这种“一家独大”的竞争格局,使中国移动在品牌建设、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都有巨大优势。从最有说服力的销售管理成本上就可看出这一优势:2005年销售管理成本中国移动803亿元、中国电信254亿元、中国联通359亿元、中国网通147亿元,中国移动占了51.3%;2006年中国移动1006亿元、中国电信285亿元、中国联通376亿元、中国网通154亿元,中国移动占了55%。2007年中国移动1308亿元、中国电信300亿元、中国联通387亿元、中国网通161亿元,中国移动占了四大公司的60%多。 销售管理成本的投入集中地反映了各企业的品牌建设、营业网点、渠道建设的能力,也反映了广告宣传费的投入及无形资产的价值等。从这些软实力的对比中,不难看出中国移动在这方面的积累和今后的发展潜力远远大于其他公司。 正因为中国移动经营着成长性最好的移动通信业务和市场,拥有着覆盖范围广、运营质量好、其他运营企业无法比拟的移动通信网络,并且拥有着雄厚的资金和成本优势,拥有着高价值的优质客户资源,占有绝对高比例的市场份额和用户群,以及点多、面广、质优的营销网络,使其成为目前中国电信市场上惟一的规模大、发展快的电信运营企业,正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展现着“大象跳舞”的风采。 传闻的重组方案难解此困 为改变电信业畸形竞争的现状,近年来关于电信业重组的呼声和传说一直没有停止,进入2008年这种传说似乎有了比较确定的说法。即目前五家主要电信运营企业将重组为三个新的企业:中国电信公司收购中国联通公司的CDMA移动通信网后保持原有的运营体制;中国移动公司合并中国铁通公司组成新的中国移动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剩余的主体部分与中国网通合并组成新的中国联通公司。这被业界称为“五合三”方案。 有关人士称,电信业的改革及重组是手段,其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衡量传闻中的“五合三”方案,一方面取决于能否解决电信业一家独大、建立有效的竞争格局问题,另一方面取决于能否以较低的改革成本实现上述目的。 如果按“五合三”方案后的三个新公司去年的数据测算不难发现,新移动2007年的营业收入占比达51%,特别是新增营业收入占比高达94%。在净利润上,去年新移动占到64%,在新增净利润上占到84.2%。在新用户方面,去年新增用户87%为新移动所拥有。 通过对这一传闻方案中各公司三项硬指标分析可以看出,除少了中国网通等企业的名称外,企业间的实力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移动“一家独大”的局面并没有改观。新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仍然难以和中国移动抗衡,有效的竞争格局也不易建立。 具体到各省的局部市场看,只有在北方十省、市,新的中国联通省级分公司可以对中国移动形成一定的竞争外,其余南方二十一省、市的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基本形不成对中国移动的有效竞争。 而从动态分析看,新移动、新电信和新联通的发展趋势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新中国移动仍然保持着快速、高效的发展势头,其余二家新公司同新中国移动公司之间的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又会进一步拉大。 李俊义认为,在改革成本上,如果按传闻中的方案,三大公司所付出代价也是轻重不一。中国移动重组中国铁通,就像一条小溪流入大江之中,重组对移动公司基本没有影响。但对中国电信来说影响却很大,它不仅要支付一笔庞大的网络购置费用,而所购中国联通的CDMA移动网其90%以上的基站都同GSM网是共站,其机房、传输、电源、铁塔全部是共用,要将这些设备分离出去犹如对一个大面积的连体人做手术,难度大,成本高,且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会有扯不完的皮。这种物理层面上的“手术”在中国没遇到过,国外也没有听说过,代价将十分昂贵。 重组冲击大的还有中国联通。首先要接受同中国电信一样的外科手术;其次要将手术后带有大面积创伤的部分同一位新人(中国网通)组成新的“家庭”,其难度可想而知。 通过上述测算分析可看出:本来就十分强大的中国移动,本次重组基本不受影响,可以发展得更快,实力将会进一步增加;实力本来就有限的中国电信在承受重组的影响后,很可能难以焕发出人们所期待的竞争力;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的组合将是最为困难的,既要医治外伤,又要疗好内伤,很有可能会出现1+1<2的结果,短时间内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实力。 期待“非对称调控” 李俊义认为,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证明,在一个行业内,如果某一企业规模过大时,就会对这个行业的整体发展起到破坏作用。要解决好电信业“一家独大”,竞争不公平、不充分的问题,国家需要有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步加以实施,包括经济、行政、技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非对称式调控,才有可能实现重组目的。 目前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联通四大企业的市值合计达28781亿元,其中:中国电信840亿,中国移动23980亿,中国网通1616亿,中国联通2345亿,中国移动一家的市值占有率高达83.32%。传闻中的“五合三”重组方案解决不了一家独大、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应当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资金政策,调整各企业的竞争实力: 其次是充分考虑一些企业的历史性包袱和现实困难,注意调控、重组方案的平衡。中国网通在过往的改革中背负了较重的历史包袱,为此近年来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在新的重组中国家应当充分考虑这一情况;中国联通从成立到现在国家给予的资本金十分有限,多年来的运营亦面临着诸多的实际困难,新的公司组建后,仍将要承担改革与发展的重任,国家应充分考虑这些实际情况;对中国电信购买中国联通CDMA网的超值溢价进行一定的平衡,以免中国电信因购置CDMA移动网背上沉重的包袱。 三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实施有效的行政监管措施。一些欧美和亚洲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尚且为了发展不放弃行政手段,我们在新方案重组中,一定要理直气壮地实施非对称管制,以加快有效竞争格局的形成,保证市场机制在电信行业的调节作用。 再有,还要消除各种市场壁垒,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创造条件。完善技术措施,消除技术壁垒,让用户有更多更大的选择余地。如允许用户在移动通信网间携号转网;让各种不同网络间的语音、数据、增值业务互联互通等。同时,要限制优势企业利用已有的用户市场优势、技术优势“跑马圈地”式的圈住用户,形成实质的垄断。如建立大量的集团专网,实行网内网外价格悬殊的定价策略,形成用户转网的坚强壁垒。另外,要防止某些企业借助雄厚的财力,无限制地提高代理费,高成本置换竞争对手的终端等,不计成本地打压一些相对弱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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