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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看奥运面临四大“拦路虎”
( 2008/5/7 13:14 )
手机电视国标的千呼万唤始出来并未给这一新媒体的发展扫清障碍。先是广电总局与国标研发者新岸线公司间激烈的口水战,最近,泰尔实验室又称“当前市场流通的具有DAB手机电视功能的手机属违规产品”,这不禁让人对奥运期间的手机电视商用望洋兴叹。 归根结底,困扰手机电视许久的标准、主导权、终端技术、版权、资费等纷争均起源于相关部门间的利益之争。尤其当2008北京奥运的脚步日渐逼近的时候,切实推进手机电视的商用化进程已是刻不容缓。 电信广电硝烟未息 无法可依成“罪魁祸首” 在广电与电信的博弈中,商用人数和市场反响是关键。哪种手机电视标准能最广泛地获取市场认可,它才算得上真正拥有话语权和主导权。从商用模式上说,广电与电信合力共推标准无疑是众望所归,但目前而言这仅是一个美好愿望。 广电掌握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播出资源,拥有电视转播、网络电视、互联网、IPTV等多项赛事的唯一转播权。因此,尽管手机电视国标尘埃落定,但版权和主导权问题却成为始终未获解决的更大桎梏,这暴露出手机电视业务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实则是管制方面的漏洞。相关监管政策尚未出台,具体操作无法可依,广大消费者也只能在电信与广电烽火硝烟中无法享受真正的服务。 实际商用尚未开启 四大“拦路虎”不可小视 除了浮在表面的广电与电信之争,手机电视看奥运还面临实际商用化进程中的诸多门槛。 其一、技术尚未成熟。在相关技术标准尚未出台的前提下,网络传输速率慢、电池寿命短、终端小型化等问题都亟待协调解决。其中,网络容量和数据信道速率的限制是最让运营商头疼的。同时,节电技术和最终的收视效果也尤待突破。 其二、资费偏高。先是用户难以接受当前具备电视功能的手机高价,再是手机电视业务自身的使用资费也“高高在上”。高昂的增值服务费用和移动终端成本原本已经让很多用户望而却步,按流量计费的方式又再添难题。因为对于运营商而言,一旦降低数据流量的资费,其就极有可能陷入类似P2P对ADSL造成的网络带宽“黑洞”。 其三、商业模式尚未清晰。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手机电视看奥运至少要普及到六大奥运城市在内的全国各地。但国外的运营经验警示我们,提供普遍服务的手机电视商业用途难度颇高,这对于至今尚未清晰的商业模式来说无疑是一大考验。 其四、最终用户需求影响手机电视商用进程。从根本上说,无论何种标准与制式,最终为手机电视买单的还是终端用户。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如何在自主需求下随时随地地观看理想中的电视节目,这对于手机电视的联网漫游而言是更大的难题。 据了解,目前中国有6%的人想使用手机电视的业务,其中7%的人愿意付费看手机电视,因此有报告认为,2008年中国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5220万。这一憧憬中的规模究竟能否化作奥运的巨大商机,显然还要取决于用户需求的最终满意程度。 手机电视产业链成熟期待广电电信的精诚合作 从长远发展来看,移动通信代表着未来网络的发展方向,对促进信息通信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其自身的发展难题也不容忽视。作为下一代移动通信的“撒手锏”,手机电视承载了业界乃至整个三网融合时代的无限期许。从这点上看,2008年的数字奥运无疑是一大机遇,既是手机电视的商用目标,更是新媒体业务未来发展的驱动力。 而现状是,国标刚刚出炉,真正的商用化进程尚未揭幕,整个产业链能否借助2008的奥运商机走向成熟仍是一大问号。 可以说,手机电视的发展步伐能有多快,几大门槛何日得以真正扫除,显然都不是广电或者其他任何一个部门可以单独主导的,它需要一个良性的合作共赢模式和竞争融合氛围。因此,广电与电信的决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们能否最大限度地规避部门利益之争,在消费者需求和切实有效的商用模式中寻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相互融合互利地推动手机电视业务发展,将成为手机电视看奥运以及未来发展的先决条件。 同时,政策扶持和相关监管法规的尽快出台也是一大保障。只有广泛地调动运营商、制造商以及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与参与性,手机电视才能真正拥有广阔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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