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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令”会毁了网络视频产业
( 2008/1/8 13:44 )
近日,就国家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的官方网站同时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各路专家纷纷发表看法,笔者认为,互联网视频“国资令”很可能毁了正在蓬勃发展的我国互联网视频产业,也会对未来3G视频业务的发展增加潜在的不确定性。 笔者认为,广电总局和信产部也可以制定政策,让电信运营商等国资企业踩在其他非国资视频网站的肩膀上。现在的问题是,您认为电信运营商经营网络视频业务能行么? 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尤其是WEB2.0时代的业务的发展,需要的创新环境是不言自明的,极富创新激励的市场环境需要有一个相当自由的市场来保证,同样,政策的稳定性对这样一个市场也是极其重要的。 近年来,电信运营商不断出台新政策打压SP,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资费政策不断变化,现在又冒出一个网络视频管制的“国资令”,对于本来就缺乏盈利模式,十分脆弱的互联网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对此问题,阚凯力教授近日表示,广电总局十分看好互联网产业,而在互联网中,视频业务是最大的潜力股,也是转换为盈利模式中最好操纵的。因此广电总局要拉上信产部,新规定要求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就是卖信产部一个面子,让电信运营商去做这些事情。从某种角度来讲,广电部门为了扩大其盈利范围,将触角伸向了互联网视频行业,而驱逐原本属于ICT产业的网络视频企业。 互联网视频产业要继续高速发展,就必需创造条件,让更多具有创新能力,也就是有创意的公司进入这个产业,大家都感到有利可图才能发挥潜能,不断发展互联网视频产业,如果国家看到谁赚钱了,就打压,非要让国资进来,而且还排他,这是严重阻碍产业发展的行为,国资与否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网络视频业务“国资令”的推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和理由就是,为了便于网络视频内容的管理,但是,我们不得不问,即使内容管制相对宽松,难道国外(尤其是美国)网络视频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就给国家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了什么困难了么? 笔者认为,我们切不可将内容监管的问题与经营企业的资本构成混淆开来,国资企业也未必不会违规操作,非法经营,而民营、外资企业也未必就会不顾企业社会责任而唯利是图,我们需要做的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制环境,让所有的企业感受到市场的规范性,在公平的平台上展开竞争,他们彼此之间的监督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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