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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欲进军IM市场说明了什么?
( 2007/11/21 10:18 )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电信正在进行IM通信软件的研发,目前已处于测试阶段,主要由北京电信控股子公司信元公众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研发和运营规划。笔者认为,在互联网IM市场竞争已日趋白热化的背景下,继移动的“飞信”、联通的“超信”和网通“灵信”之后,中国电信传将强力推出统一的IM品牌,意味着,在3G牌照即将发放,全业务运营在即的关键时刻,利用IM业务提升自身竞争力已经成为各大电信运营商的重要战略之一。 从产业特性的角度来说,电信与互联网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前者不可管理而后者可管理,电信运营商参与IM运营加速了电信与互联网的融合,也加剧了电信运营商与信息服务提供商(SP)的“矛盾”,但在运营商与SP的博弈中,运营商仍然占据着上风。 在传统互联网IM市场上,由于市场的开放、不可管理、进入门槛低等特性,用户规模与市场占有率直接决定了市场“蛋糕”的分配。由于腾讯QQ占有绝对优势的用户数量与市场比例,因此在该领域具有绝对的主导权。但在移动互联网领域,运营商以网络、用户等资源优势,牢牢占据了ICT产业链的主导者地位,从今年以来我国移动运营商掀起的轰轰烈烈的SP市场整治活动中,其对产业链的控制力度在就可见一斑。 尤其是移动IM市场上,移动运营商具有独一无二的用户渠道控制力度,并牢牢控制着移动网络平台,任何IM服务提供商提供IM服务都必须依靠运营商的平台、网络以及客户资源。此前,运营商没有意识到移动IM能够带来如此之大的商机,任由SP经营,但当今处于转型中的运营商越来越认识到移动IM的市场潜力,充分发挥通信产业的范围经济性特点,逐渐加大对移动IM的控制力度,最终将其揽入自家怀中,四大电信运营商纷纷进入IM市场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此外,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政府监管部门对电信互联互通的管制是非常严格的,无论网络与用户规模如何,所有电信运营商都必须保证网络之间的有效互联互通。而对于互联网行业,政府对其不同业务的互联互通基本是不进行监管的,而是任其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自生自灭”,这也就产生了QQ与PICA的互联互通争端。从某种角度来说,政府监管部门加强电信立法进程,对互联网服务的互联互通加强监管已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互联互通对IM业务乃至整个ICT产业的发展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根据梅特卡夫定律,网络价值与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更多IM平台的互联互通能够更大的发挥网络规模经济特性。从长远来看,只有将整体网络价值做大,将IM产业做大才有利于各大IM服务提供商的共同发展,有利于实现共赢。如果主导企业一味打压追随者,持续进行“零和博弈”,在这样的“囚徒困境”中,系统效益永远无法达到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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